根据教育部高教司《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和我校国家级环境与化工清洁生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文件的要求,对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实行聘用制度。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2月24日上午8:30分在学院四楼会议室召开评聘会议,请中心正副主任、主讲教师按时参加会议,各参加竞聘的实验人员做好述职准备。
相关要求如下:
①个人述职时间5分钟。
②评委提问时间3分钟。
③述职顺序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1.付中林 2.付晓滨 3.史敦洁 4.吴丽平 5.张玉蓉 6.张俊峰
7.李飞 8.李朝玉9. 苏建宇 10.周霁 11.林丰12.郁先哲
13.胡建 14.胡婧 15.饶彤 16.徐汶 17.章颖 18.曾鹰 19.程然
国家级环境与化工清洁生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化工与制药学院实验中心
20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