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十分重视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以人为本,制订相关特殊政策,坚持把实验队伍建设放在第一位,做到“中心”建设与实验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形成了一支爱岗敬业、层次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教学水平一流的实验教学队伍,为培养环化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思维和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的提供了保证。
1、实验教学队伍建设
“中心”把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根据学校相关政策,“中心”制定了《武汉工程大学环境与化工清洁生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范》、《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等规划和制度;为了保证“中心”教学秩序的有效运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为了规范管理,制订了实验教学中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考评办法;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教学队伍建设规划目标明确,形成了一支规模适当、职称及学历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根据“中心”建设规范和青年教师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师资队伍素质提高计划和人才引进计划。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出台为严格管理、实现“中心”良性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验教学中心人员基本由以下三类人员组成:实验教师(含责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实验技术工人。实验教师(包括专职实验教师和由理论课教师兼职的实验教师)主要从事实验教学与研究工作,其中责任教师是实验课程教学和改革的骨干,对实验课程教学质量负责,同时对任课教师进行实验教学指导;实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实验技术工人负责专业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正常运转。为保证三类人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保障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中心建立了竞争激励机制,同时制定了中心人员培训发展规划,具体做法是:
(1)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实验教学中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考评办法,中心人员实行聘任制,并执行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教师实行责任教师责任制,实验技术人员实行主辅岗位制。同时,实验中心的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要接受学校教务处及学院教学督导的不定期检查和实验对象的评教。检查评教的结果与岗位评聘、年度考核密切挂钩。这些措施为建设一支结构优化、数量合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团结协作、技术精湛、具有创新精神的实验教学队伍提供了合理有效的保证。
(2)聘请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学校特聘教授和学科责任教授作为兼职指导教师,提升了实验中心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同时,鼓励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在实验中心承担实验教学任务。中心内部定期进行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在专家、教师、技术工人之间展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交流,鼓励教师进行实验教学项目立项。这项措施不断提高了实验队伍的整理实验理论水平,通过他们的传、帮、带,也提高了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的个人业务素质,因而为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提供了理论支撑。
(3)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高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中心努力为青年教师和技术工人的个人发展创造环境与条件,提供各种机会参加培训,做到个人发展与中心发展相结合。2004年以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10人,取得博士学位的6人,实验技术人员出外学习的7人,取得硕士学位的2人。
2、相关政策措施
为保证实验中心教学活动的有效运行,学校制定了系列促进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政策。
(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聘请,主要负责实验中心的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中心常务副主任负责组织中心教学工作,包括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的监控、课程体系的改革、校内教学平台的构建、对外开放实验等;副主任主要负责办公室管理和网络建设管理、校外实践平台的构建等。
(2)课程责任教师负责的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实验教学任务的实施及实验教学改革。
(3)中心实验课按标准课时数1.2倍计,实行优劳优酬。
(4)制定专职实验师资队伍建设措施,按实验中心的发展需要逐步引进或培养高学历人才,使中心教师高职比达到65%,博士学位教师达到35%。
(5)围绕“三实一创”的实验教学目标,充实实验教学队伍。中心聘请企业家作为实验中心的兼职教授;同时,根据教学需要,聘请具有实际生产经验的工程师作为学生指导教师,建成一支稳定的“双师”队伍。
(6)根据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教学目标,鼓励教职员工从事科研活动,积极培植研究创新型实验项目,注重产品开发、合成技术、新型仪器使用等能力培养,强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确保实验中心实验教学质量。
(7)明确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待遇,在中心内部进行定期考核,促进责、权、利的有机结合。
(8)对新引进的实验人员,除进行业务培训外,同时进行实验室管理、实验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高综合素质。